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宣传部,中共章丘区委组成部门,位于章丘市政务区龙泉大厦11楼西区,负责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和贯彻意见,并组织实施。指导市区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区各级党委的宣传思想工作。主要有以下职责: (一)按照中央、省委、济南市委、中宣部、省委宣传部、济南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部署要求,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和贯彻意见,并组织实施。指导区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区各级党委的宣传思想工作。
(二)负责全区理论学习、理论宣传、理论研究方面的协调指导工作,规划、部署、督查全区各级干部的理论学习,指导、督促全区的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。 (三)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;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区新闻中心、广播电视台及区新闻工作者协会、新闻学会的工作;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综合协调工作。 (四)宏观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生产、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;在方针政策、政治方向和宣传文化业务上指导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区文联的工作。 (五)规划部署、组织协调、检查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。 (六)指导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企业政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管理和政工干部的培训工作。 (七)规划指导、协调全区宣传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,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。 (八)负责协调、督促网络文化行业主管部门、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,加强对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;管理、协调全区互联网站新闻宣传工作。 (九)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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